2024年12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以下简称“24标准”),编号为GB/T50854-2024,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同时废止(以下简称“13规范”)。

“24标准”正文的变化
本条规定了措施清单项目的编制要求,与“13规范”相比,取消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将计量单位改为“项”。

“24标准”清单项目的变化
1、删除了部分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项目
删除了“人工挖孔灌注桩”及相关的“挖桩孔土石方”项目,“砖砌挖孔桩护壁”项目,“现浇水磨石楼地面”、“菱苦土楼地面”等项目。


“24标准”清单工作内容的变化
1、“24标准”在4.1.2、4.1.3条对工作内容的范围和场内运输做出了规定
● 在按标准编制清单时,不应随意增加或减少清单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防止由于口径不统一造成争议;
● 不应将工作内容中已经包含的工作拆分再列清单,比如挖基坑土方清单工作内容中已经包含基底钎探,不应再单列基底钎探清单。
2、注意工作内容表示方法的变化
工作内容的主要工序已考虑的尽量完整,但不一定会全部发生,因此增加了“(若有)”的表示方式。
比如,土石方工程将可能发生的放坡、挡土板围护增加在相应工作内容中,其中“(若有)”表示如有发生时已包含在相应工作内容中,不再单独计算。



项目特征中不再反映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无法按设计图纸准确描述,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 土石方工程,删除各个项目中的“运距”、“来源”等;
● 地基处理工程,删除“成孔方法”、“注浆方法”等;
● 桩基工程,删除“沉桩方法”、灌注桩的“成孔方法”和“沉管方法”等;
● 钢结构工程,删除“单榀质量”、“安装高度”。

1、 以设计图示为基础,兼顾规范要求
如挖基础土石方,除设计图示基础范围的土石方外,还要将工作面并入计算。工作面宽度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无设计要求时按照标准中的附表进行计算。
除此之外的放坡工程量或围挡工程量中不计算,需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应的,本次标准附表不再提供放坡系数表。
2、 以设计图示为基础,简化计算规则,减少争议
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状态计算,不考虑不同密实状态的土、石体积折算,删除了土方、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同类桩的重复套打、截面咬合均不增加相应工程量。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等项目按照设计成墙或者成桩的体积进行计算。
钢筋项目计算规则修改为“按设计图示钢筋中心线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和锚固长度应并入计算”,其他施工搭接(如定尺搭接)不计算工程量。


“24标准”计量单位的变化
针对“13规范”部分项目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计量单位的,“24标准”确定出了唯一一个计量单位。比如:
● 灌注桩的“m³、m、根”改为“m³”;
● 预制混凝土柱的“m³、根”改为“m³”;
● 钢屋架的“榀,t”改为“t”;
● 门窗的“樘, ㎡”改为“㎡”;

“24标准”措施项目的变化
1、“脚手架”、“垂直运输”、“其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降水”、“施工排水”这部分“13规范”中的单价措施项目,改为总价措施项目,以“项’计算。删除“13规范”的“施工超高增加”项目。



“13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