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成本结算结算审计正文 问题描述:造价咨询方的人员认为: “中标价格与拦标控制价之差,是优惠幅度”。在结算审核时,新增清单是否也要乘以这个优惠比例?没有什么依据?新增的合同外的变更及签证等也需要按照投标时的优惠幅度下浮吗? 解答: 隐藏内容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普通3房币会员免费永久会员免费推荐 购买本内容 会员免费查看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或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分享,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859582356@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造价管理 匿名普通 打赏 收藏 海报 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