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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某企业自筹资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包人,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合同,约定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新增工程依据项目所在地定额组价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在各方的努力下,工程推进很顺利,然而争议还是如约而至了。
争议点一:钢结构拼装费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新增钢结构工程,由于钢结构单构件较大,出现公路运输超大超限情况,需要分段运输,对该新增工程,在套用钢结构安装定额子目后,是否还需要套用钢结构拼装定额子目?

发包人观点:新增工程套用“住宅钢结构钢柱安装每根构件质量≤10t”定额子目后,钢结构原本应在加工厂内完成拼装后再运输到现场,现因为钢结构单构件太大,不在加工厂内完成拼装而是移到了工地现场拼装,原本属于同一道工序,不存在拼装费用的增加。且定额工作内容已包含拼装,不应再重新套取拼装费用。
承包人观点:由于运输条件的限定,构件运输时需要进行分解运输,应分别套取钢结构的安装和拼装定额子目。
我的观点:根据该项目所在地定额“金属结构工程章说明第二条”规定:
1.“钢结构构件安装定额内钢结构构件按成品构件计入安装子目”;
2.“钢构件因运输规定限高、限宽、限长限制及非制作安装原因的构件需分段解体或散件(如网架)运输,运抵现场后的构件不能直接进行吊装需在现场拼装后吊装的,套用拼装定额子目。”
钢结构安装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中包含的拼装是指:正常情况下的成品构件拼装,属于安装的工序之一。由于公路运输超大超限的原因导致的分段、分块后运输到现场,再进行拼装的可套用拼装相关定额子目。
一般钢结构安装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
放线、卸料、检验、划线、构件拼装、加固、翻身就位、绑扎、现场提升、吊装、校正、焊接、固定、补漆、清理等。
一般现场拼装平台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
划线、切割、组装、就位、焊接、翻身、校正、调平、清理、拆除、整理等。
可见,钢构件安装项目中已考虑现场拼装费用,但未考虑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钢桁架地面平台拼装摊销,如发生,套用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定额项目。这是一个因概念模糊而造成的争议事项,也就是此拼装非彼拼装,虽然都称为“拼装”,但实质上并非指同一个施工工序。
争议点二:栓钉计量计价
在新增钢结构工程中,栓钉计量计价也有不同意见。

发包人观点:栓钉的安装已包含在钢结构安装费用中,承包人应在单价中综合考虑,不需要另外计算栓钉的工程量及费用。
承包人观点:按照清单及定额计价计量规则,该项目栓钉的材料费以及安装,均不包含在钢结构的单价中,需要单独计量与计价。
我的观点:根据该项目所在地定额“金属结构工程章说明第二条”规定:“钢结构构件安装不包结构件的高强螺栓,压型钢楼板安装不包栓钉,高强螺栓、栓钉分别按定额中相关子目计算。”
如果按照2013版清单计量及计价规则,则无明确的说明,见下图:

如果按照2024版清单计量及计价规则,剪力栓钉单独列项,见下图:

2024清单条文说明:F.10.10 高强螺栓、支座、剪力栓钉的质量不计入相应钢构件的工程量中,应区分不同种类单独编码列项。
可能新的清单计量及计价标准实施后,会出现更多的争议点,尤其是定额废止的情况下,一段时间内各种问题争议会集中凸显出来,例如本案例的拼装费就很难通过相关依据性文件作出界定,因为清单的综合性太强了,有限的投标期间很难发现这些隐含的风险,但是因为综合考虑,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
于是合同约定条款、招投标过程博弈将可能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途径之一,各种计量计价不但需要合法合规,更需要能够准确合理的计价方式。现在我们只能静待各省区的计价办法或计价规则的落地实施,造价人也必须融入新的工作模式中去,准备迎接新一轮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