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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版原文 “3.2.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该按照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计价。”
少了“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意味着什么?
“一刀切”时代的终结
过去,安全文明施工费被钉在“不可竞争性费用”的框架内,企业无论项目大小、风险高低,都必须按固定费率计提。初衷虽好,但现实却陷入尴尬:小项目因总造价低,安全费用捉襟见肘,施工方甚至可能倒贴履约;大项目费用冗余,资金闲置或被挪作他用,反而滋生浪费。更令人担忧的是,固定费率下,安全投入与效益脱钩,部分施工企业“应付式”采购设备、虚报台账,导致安全事故隐患始终难消。 反过来,由于固定费率的限制,部分业主也会无限性地加大安全文明要求,导致施工单位入不敷出。
取消强制性条款,意味着安全文明施工费从“计划指令”转向“市场调节”。企业需根据项目风险、施工难度自主报价,政府则通过动态监管守住安全底线。这种转变,既是对“小项目缺资、大项目浪费”结构性矛盾的回应,也是推动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提质”的关键一步。
既然如此,安全文明措施费该如何计价
取消“不可竞争性”,绝非放任企业压缩安全成本。相反,改革通过机制创新,将安全投入与项目实际需求深度绑定。例如,可量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实名制系统)可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而综合性管理措施(如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则需与专项方案挂钩,确保资金流向透明。一些地区试点“超额分担、结余扣减”机制——超支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结余费用不再支付,倒逼企业精准规划每一分钱。
市场化不是无序化
改革落地之初,最尖锐的质疑声莫过于:“企业会否为低价竞标而牺牲安全?”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但政策设计早有应对——法律层面,《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明确要求企业保障安全资金投入,违法者将面临严厉追责;合同层面,安全费用需单独列项、专款专用,发包方有权核查资金流向;司法层面,最高法判例已明确,若合同约定安全费用比例,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简言之,市场化改革的核心逻辑是“灵活而不失底线”。它并非否定安全投入的必要性,而是通过更精细的规则,让“该花的钱花到位,该省的钱不浪费”。
从“成本焦虑”到“能力竞争”
这次改变的深层意义,在于推动建筑业摆脱粗放式发展的惯性。对甲方而言,需跳出“唯低价中标”的思维,在招标中科学评估安全标准;对乙方而言,安全管理能力将成为核心竞争力——能否用技术创新增加安全系数,而非简单压缩防护成本,决定企业能否在市场化竞争中立足。
安全文明施工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让每一分投入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安全效能,而非躺在账面上的数字。
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但守护生命线的方式可以更聪明。24版清单标准的调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它让行业重新审视安全的“价值”,也让企业从“应付检查”转向“敬畏风险”。或许未来某天,当“按需投入、精准管理”成为常态,人们回望这场改革时会发现:取消“不可竞争性”不是放松底线,而是为了筑起一道更高、更稳固的安全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