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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单计价标准对“安全生产措施费”与2013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相比,2024版在术语、费用范围、计价方式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调整。本文将从术语调整、费用范围变化、计价方式优化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详细分析2024清单计价标准中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新变化,并探讨其对实务操作的影响。

 一、术语调整           

2013清单计价规范: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这一术语,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四项费用。

2024清单计价标准: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安全生产措施费”,更强调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同时,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分别计入措施项目中。

二、费用范围变化         

2013版:安全文明施工费主要侧重于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硬件设备设施投入,如临边洞口防护、临电设备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不包含教育培训、第三方咨询服务等内容。

2024版: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硬件投入,还涵盖了相关的软件投入。例如,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急救援技术装备配置、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咨询、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测咨询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多个方面。

 

三、计价规定变化          

2013版:明确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024版:强调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应专款专用,并满足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和地方有关部门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求2024版没有完全重复“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的表述,强调了按规定计价的重要性,体现了对安全生产措施费合理性和规范性的严格要求。

 

费用管理变化            

2013版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 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2024版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发承包双方在计算应付工程进度款时,不应扣回预付安全生产措施费。

 

实务操作建议             

费用分拆:在2024版中,措施项目费用需要更细致地分拆,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改为以“项”计算,这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更加注重费用分拆表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