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为城市输送电能。按功能可分为动力电缆、照明电缆、电车电缆等;按电压的高低可分为低压电缆、高压电缆和超高压电缆。
土方开挖






管井






第一步:搭设围栏



第二步:划道路部分切割线



第三步:机械或人工凿打混凝土部分



第四步:机械或人工开挖土石方



第五步:土方外运

第六步:管道基础垫层铺设



第七步:管道铺设



第八步:管道回填



第九步:检查井砌筑



第十步:路面及人行道恢复






(1)槽、坑回填体积=挖方体积-埋设的构件体积
(2)管沟回填体积=挖方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管道体积及埋设的构件体积
(3)回填土、石渣碾压工程量,按填方区压实后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余方运输体积=挖方体积-回填方体积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天然密实、松方、夯实后,松填体积折算时,按下表所列值换算。


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
1.本章未包括有地下水时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2.人工及机械土方项目是按不同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的,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不作调整。
3.机械土石方项目是按各类机型综合编制的,执行本章时均不作调整。
4.土石方工程的全程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确定:
(1)全程运距100m以内: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机械行驶的最短距离计算。
(2)全程运距500m以内及全程运距500m以上: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循环路线的二分之一计算。
5.机械运输淤泥、流砂时,按相应机械运输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4。
6.机械挖沟槽(坑)土方、石方项目是按深度4m内综合编制的。超过4m时,另编补充定额。
7.机械碾压回填土,是以密实度达到85%~90%编制的。如设计密实度为90%~95%时,按相应机械回填碾压土石子目乘以系数1.4;如设计密实度超过95%时,按相应机械回填碾压土石子目乘以系数1.6。回填土压实项目中,已综合了所需的水和洒水车台班及人工。












1.管道长度,按施工图示的井距长(中-中),减去井室净空及其他构筑物所占的长度计算。管道应减井室的长度L规定如下:
(1)当井室为矩形时:L=LA-0.1m
(2)当井室为圆形,且两端的管径相同时:
L=2×SQRT((r/2)2-(R/2)2)
(3)当井室为圆形,且两端的管径不同时:
L=L1+L2=SQRT( (r1/2) 2-(R1/2) 2)+ SQRT ((r2/2) 2-(R2/2) 2)
(4)单向接入圆井的管道,只减井室长度L的50%
L= SQRT( (r/2) 2-(R/2) 2)
注:L——应减井室的长度;LA——井室净距;r——井内径;R——管外径(管外径=管内径+2×管壁厚=管内径+2×管内径/10)。
2.管底坡度大于10%时,管长按斜长计算。
3.管道接口的个数,按相同管径的管道净长除以单根管材长度计算,不足一个的尾数,按一个计算。
4.管道闭水试验长度,按管道铺设长度计算。
5.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6.管道安装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阀门的安装,管件、阀门的安装均执行本定额中“燃气工程”相应定额。
7.遇有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但阀门及与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不再另计。
6.混凝土管道铺设是按单根长度管材为2m编制的,如管材为1m时,按相应管道安装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22。
7.满包混凝土管道基础,执行带基相应定额。
8.管道铺设是按180°基座取定的,如基座为135°时,管道敷设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3;基座为90°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基座为360°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95。
9.管道接口的人工已综合在管道敷设定额内,混凝土管管道接口材料按相应管道接口定额计算。
10.混凝土管道接口为承插时,管道敷设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接口为钢筋混凝土套环时,管道敷设定额人工乘以系 数1.30,套环另行计算。
11.本章闭水试验定额中已包括砖砌堵头的工料,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时,不作调整。
12.本章塑料管道铺设安装未包括管道与井身接口处理费用,发生时,按设计图纸计算。
13.管道基础采用砖砌时,管道带基按砖井、池、渠道基础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管道枕基按砖井、池、渠道基础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

6.现浇砼沟、涵、渠的墙和盖板定额中已包括了支架,不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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